本所承办的新力金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承办人:鲍金桥、胡鸿杰业务部: 浏览次数:0

2019年1月29日,由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担任发行人律师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18;股票简称“新力金融”)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手付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手付通”)99.85%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2019年第3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

新力金融为一家主营业务为现代金融服务业的上市公司,业务涵盖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典当、融资租赁和p2p网贷信息中介服务。手付通是一家专注于为中小微银行提供互联网银行IT解决方案的软件企业。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力金融契合“发展普惠金融”和“金融+科技”的战略定位,有力推动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和跨越式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促进实体经济和“三农”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本所担任新力金融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新力金融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本所合伙人鲍金桥以及专职律师胡鸿杰为本次交易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