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隆农资IPO通过证监会审核
承办人:鲍金桥、束晓俊业务部: 浏览次数:0

由本所担任发行人律师的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10年12月31日成功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为本所2010年度担任IPO发行人律师成功通过审核的第5家企业。该项目的经办律师为鲍金桥、束晓俊。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连锁经营业务,现注册资本为11,200万元人民币,本次申请发行数额拟不超过3,75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募集资金将用于建设配送中心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