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民松
高级合伙人
0551-65609815、13805519113
tms9113@163.com
业务领域:公司、基础设施与建筑房地产、破产管理与债务重组、争议解决
行业领域:基础设施与公共事业、房地产与建筑、工业与制造业、金融机构、政府与公共事务
工作语言:中文
执业领域

唐民松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始终兢兢业业、勤勉尽责、热情服务当事人,体现出强烈的政治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30年来在各项律师业务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业绩。

唐民松律师先后受聘担任多家党政机关、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建筑房地产及其他各类企业等数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为其提供多项法律服务。

在民商事诉讼业务、国内国际仲裁业务领域,业绩丰富,通过其代理活动帮助原告(申请人)获胜挽回经济损失、帮助被告(被申请人)应诉全部或部分免除承担责任的案件达数百起。

在破产管理与债务重组领域,作为管理人负责人承办多起在省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典型案件,主要业绩有:担任中美合资企业安徽饭店有限公司特别清算委员会主任、国购投资有限公司等43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管理人负责人。

在证券业务领域,担任首发发行人律师、可转债发行人律师、配股发行人律师等。

在证券业务领域,担任首发发行人律师、可转债发行人律师、配股发行人律师计五家。

在刑事诉讼业务领域替多名当事人辩护或申诉,其中不少当事人获从轻减轻(包括死刑改判)或无罪释放。


工作经历

唐民松律师1984年至1989年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曾任助理检察员;1989年至1995 年在安徽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曾任所外商投资法律事务中心主任、所副主任等;1994年取得证券律师资格,1995年牵头创办安徽永信律师事务所,2002年初作为创始合伙人加入承义所工作至今

北京大学法律学学士,工作后深造获法律硕士学位。高级律师。

相关业绩

社会兼职:

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

安徽省北京大学校友会执行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