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应国
合伙人、环境与资源部主任
15375407890
85920115@qq.com
业务领域:环境与资源保护、公司、行政法律和政府法律事务
行业领域:服务业、教育培训与咨询、矿产资源与环境保护、政府与公共事务、其它
工作语言:中文
执业领域

胡应国律师的主要领域包括政府法律顾问,公司与企业法律顾问,工业企业环境合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诉讼,涉环境建筑与房地产,工业企业环境合规,环境公益诉讼等

胡应国律师具备行政法、环境法、公司法、合同法、保险法等多专业知识背景,自2011年开始从事环境法律实务工作,专业致力于环境行政执法风险与防范,企业环境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企业EHS体系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2018年度,胡应国律师应全国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邀请,在专委会年会上作《长江经济带环境法律服务的开拓与合作》专题演讲;在北京大学主办的“排污许可立法研讨会”上,应邀作《排污许可证记载的义务应当是法定的》专题发言。曾接受安徽省环境监察局、安徽省环保联合会、寿县人大常委会、芜湖市繁昌区人大常委会、合肥市包河区人大常委会、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安庆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聘请为授课专家,为政府相关部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讲授新环境保护法、环境执法合规与环境法律风险防控、企业环境法律风险防控与合规管理等课程。

胡应国律师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至今已成功办理大量民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代理多起环境纠纷案件,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现担任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合肥经开生态环境分局、肥东县生态环境分局、合肥市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合肥新站高新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芜湖市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安庆市岳西县生态环境分局等多家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曾作为企业方代理人参与代理全国首例省级人民政府诉企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即江苏省人民政府诉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一案,该案为“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十大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工作经历

胡应国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三级律师、经济师、环境督导师。加入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后专注于环境法律实务工作。

相关业绩

社会兼职:

安徽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

第九届安徽省律协环境与资源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矿业联合会国际调解仲裁中心调解专家

中国矿业联合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海仲裁委员会、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矿业仲裁员

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志愿律师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

宿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专家

案例:

曾作为企业方代理人参与代理全国首例省级人民政府诉企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即江苏省人民政府诉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一案,该案为“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十大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专业著作/论文:

《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程序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