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前夕,关于劳动者权益保护话题热度持续攀升。为帮助劳动者明晰法律权利、规避职场风险,4月24日,本所执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连佩庆律师受安徽广播电视台邀请,参加了《法治安徽》栏目“律师在线”的直播,围绕劳动者如何规避风险、依法维权等法律问题展开深入解读,为听众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劳动合同签订:试用期也需依法保障
连佩庆律师强调,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即成立,试用期并非“法律真空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需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即使劳动者处于试用期,未签合同同样构成违法。”连佩庆律师通过案例指出,若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愿签合同”为由推责,需提供充分证据并依法终止劳动关系,否则仍需承担法律责任。
加班工资与社保缴纳:不可触碰的“红线”
针对听众关注的加班费问题,连佩庆律师结合《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详细解读:法定节假日加班需支付300%工资,休息日加班未补休则需支付200%工资。对于部分企业实行的“包薪制”,连佩庆律师提醒:“包薪制不得突破最低工资标准,且必须明确区分正常工资与加班费,否则劳动者仍可主张差额。”此外,社保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缴纳,未缴或不足额缴纳的,劳动者可申请仲裁要求补缴。
维权途径:证据是关键,仲裁是前置
连佩庆律师特别指出,劳动争议需先申请劳动仲裁,对结果不服方可起诉。劳动者应注重保留工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以便在仲裁中占据主动。“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连律师呼吁,遭遇欠薪、恶意扣薪或工伤问题时,劳动者应及时通过劳动监察投诉或仲裁维权,并注意一年仲裁时效的特殊规定。
聚焦典型案例:小张的维权启示
连佩庆律师还以“试用期未签合同的小张”为例,解析劳动者如何依法维权:即使未签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用工,劳动者即可主张双倍工资差额;若用人单位拒付,劳动者可通过仲裁要求赔偿。此外,针对“绩效考核扣薪”“拒绝补休索要加班费”等争议,连佩庆律师明确表示:“扣薪不得低于最低工资,且制度需公示;用人单位安排补休后,劳动者无权再索要加班费。”
劳动者应掌握的“法律武器”
最后,连佩庆律师为听众总结四大维权要点:入职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拒绝押金、扣证等违法行为;工作中:保留工资凭证、考勤记录,关注社保缴纳情况;争议时:及时固定证据,优先通过协商或仲裁解决;仲裁后:对结果不服可依法起诉,避免错过诉讼时效。希望每位劳动者都能增强法律意识,规避潜在风险,在职场中合法维权、安心工作。
直播期间,听众积极通过热线电话及微信公众号留言咨询劳动纠纷问题,连佩庆律师都给予耐心细致的专业解答,取得了良好法治宣传效果。
此次直播普法,既是律所践行社会责任的新实践,也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注入专业力量。本所长期热心普法和社会公益行动,多名律师先后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法治安徽》《经视一时间》等媒体栏目的法律解读和法治宣传,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参与面。未来,本所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充实的普法宣传活动,持续践行律所社会责任,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